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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乡市濮院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原主任张某因受贿54400元,昨天被桐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。 据法院查明,2004年至2007年间,张某利用担任桐乡市濮院镇水机站副站长、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,在管理水利建设、土地综合整理项目等工程过程中,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蔡某等人的财物,合计价值54400元。 被工程承包商的好处拉下水的张某对“糖衣炮弹”认识清醒,他在供述中说:“他们拿工程款要经过我签字的,他们送我财物是为了讨好我,拿钞票顺利点,他们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,否则是不会送东西给我的。” |